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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,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落实新冠感染者的医保政策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持续优化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,在已将参保患者“互联网+”复诊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的基础上,又出台政策支持参保患者“互联网+”首诊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广东省医保支付范围,同时加大力度支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工作。
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,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。另外,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,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。(深圳晚报)
关键词:
病毒抗原
检测试剂
定点零售药店